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财政局,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四川省2014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和《四川省物流业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项目业主自愿申报,市(州)物流行业、财政部门审查推荐,省级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省政府物流办复核,专家评审推荐,西部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绵阳市等6个地区、渠江广安(四九滩~丹溪口)航运建设工程等28个项目为四川省2014年物流业重点地区及重点物流项目(项目表附后)。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按推进方案和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协调做好项目实施的要素保障,按执行进度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物流重点地区统筹省级和地方资金自主安排项目,于2014年7月底前将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省政府物流办、财政厅备案。
附件: 《四川省2014年物流业重点地区及重点物流项目表》.xls
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