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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征集《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方案》的公告
来源: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 发布时间:2015-06-1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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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现代物流业推进方案》(川办函〔2015〕61号),完成《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编制,指导全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方案》。

 

  一、征集项目名称

 

  《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征集项目基本要求

 

  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现代物流业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实现“互联网+”智慧城市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征集《方案》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方案》需符合国家、省相关政策,符合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理念,符合四川省物流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思路,需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方案》需满足国家、省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三)《方案》坚持“政府规划、市场调节、行业协调、企业运作”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

 

  (四)《方案》需以促进资源整合和市场培育、长远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以创新发展,加快构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物流服务体系,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配送一体化体系和配送中心(站点)布局,打造城乡配送网络,发挥城市物流配送对农村物流配送的辐射与带动作用为目的。

 

  (五)《方案》需初步明确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发展定位、重大战略、重点任务,政策支撑保障及发展对策等相关内容。

 

  为做好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案》。

 

  三、征集目的

 

  通过本次征集《方案》,展示应征单位对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形成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总体规划的框架,为下步编制《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提供指导。征集的《方案》经专家组评审,评选出前2名《方案》作为《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编制候选单位。

 

  四、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方案》应征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省内注册的物流、城乡规划科研院(所)、管理咨询公司和机构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有从事物流规划经验(接受《方案》应征单位联合体,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熟悉现代物流及城乡配送体系理论,熟悉相关行业技术及规范、标准,有物流规划项目案例。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应征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6月17日 9:00 至7月 15日17:00

 

  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督院街70号305室)

 

  报名方式:应征单位可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方案〉征集报名函》(见附件)、应征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六、资格预审

 

  (一)应征单位提交资格预审资料要求:

 

  1.应征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和介绍(包括应征单位简介、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应征单位质量体系证明文件;

 

  3. 应征单位过去五年中从事或联合其他企业从事物流规划编制的业绩材料(如规划案例、规划文本、规划合同、用户评价等复印件);

 

  4.应征单位从事本项目的主要专业人员名单、资质及从业经历;

 

  5.应征单位以联合体应征的,必须同时提交有关联合应征协议、合作意向书等复印件。

 

  资格预审文件应提供A4格式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份。所有纸质文件应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提交资料时应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同、联合应征协议、合作意向书等原件供查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评审工作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采用符合性综合评估法。

 

  (二)应征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方案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应征单位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今后可能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提交其他有关文件。

 

  (四)应征单位之间不得以恶意串通或其他不正当方式损害征集人或其他应征单位的利益。

 

  (五)应征单位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文件和其他信息真实完整。

 

  (六)若应征单位提交错误、不实或误导性信息或文件,有违反本次征集的规定,或违反应征单位做出的保证、承诺或陈述,征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应征资格;造成征集工作名誉或经济上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七)应征单位提交的所有参与本次征集的资料自提交之日起,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对其拥有知识产权,可以合法使用。

 

  八、声明

 

  (一)本公告的任何内容均不应理解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欲与应征单位缔结任何协议的承诺;

 

  (二)应征单位报送的应征《方案》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征集人: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联系人:冯艾 曹晋源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305室

 

  邮 编:640041 电 话:(028)86605654 86605672

 

  传 真:(028)86606862

  

    附件:《四川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规划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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