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2016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启动2016年物流备选项目收集入库工作的通知》(川物办发〔2015〕15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推荐,省物流专家、财政专家评审推荐,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小组审定,现将拟支持的四川省2016年重点物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从2016年2月2日至2月6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办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电话: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028)86605654。
通讯地址:成都市督院街70号305室,邮编: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