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职能窗口 >  公示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认定第5批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 发布时间:2016-07-28 浏览数: 标签: 四川物流 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

 

 

 

 

 

qi.jpg

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管理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现认定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等77家企业为第5批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

 

  希望被认定的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现代物流一体化发展趋势,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化物流组织形式,提高物流运作效率,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引领全省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各级物流主管部门要继续以“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为抓手,找准解决地方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关键,摸清企业底数,完善政策措施,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效率,确保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做大做强物流企业。

 

  附件:第5批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分享到:
上一篇: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聘任四川省物流专家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做好四川省2015年重点物流项...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