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德阳市、泸州市、宜宾市、阿坝州、巴中市物流主管部门,省级项目单位:
按照《四川省2017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的要求,我办定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31日组织开展2017年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含航空类)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2017年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对中期评估进行抽查,抽查率60%以上。
二、工作方式
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度,查阅有关资料,了解要素保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配合做好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确定1名专人作为工作联系人并于7月11日16:00前报我办。
(二)请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企业,配合做好抽查评估的工作。中央驻川企业、省属企业请按通知要求做好评估抽查工作。
联系人:田诚,联系电话:(028)86605654、86606862
附件:1.工作组分组分工情况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