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关于召开四川 LNG 汽车技术交流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参加。
附件:《四川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关于召开四川 LNG 汽车技术交流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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