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口岸物流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与物流企业经营对策专题研讨班的通知》(培训中心〔2018〕2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口岸物流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参加。
附件: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与物流企业经营对策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2.《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与物流企业经营对策专题研讨班报名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