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口岸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关于举办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暨综合保税区“单一窗口”与口岸创新发展专题研修班的通知》(商研培训〔2019〕35号)转发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附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关于举办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暨综合保税区“单一窗口”与口岸创新发展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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